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处长梁立华在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孔玉芳部长,尊敬的周锡生副理事长、黄澄清秘书长,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由于公务的原因,刘正荣同志临时决定不能来参加今天的论坛。他让我代他向我们这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同时向同行们和朋友们问好!下面,我代他作一个发言,题目是:《构建有序网络,传播先进文化》。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我们处在信息网络化时代,信息网络化时代的主要标志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互联网正贴近越来越多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也就是说,越来越多人离不开互联网。

    互联网是高度开放的,它面向所有使用网络的公众。同时,每一位公众也可以成为网络信息的贡献者和网络服务的参与者,这就说明互联网是一个公共平台。既然是公共平台,就需要用公共道德和法律来加以约束和规范。

    一些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是自由的,在这个虚拟的空间中不必约束,甚至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第一,网络是有规则的真实的物理空间;第二,在网络上真实的人在发生真实的行为;第三,网络是现实社会中的网络,是服务于现实社会的网络;第四,网络上的各种行为和现象是与现实社会相互影响的,是互动的。所以,网络是现实的网络,它不能脱离社会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不能成为无管理、无约束的社会特区。

    互联网的特性具有两面性,互联网的开放互动和即时传播等特性,一方面为广大网民获取信息,相互交流、表达观点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一些反动腐朽、低级庸俗、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欺诈暴力等有害信息也极易在网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心灵。网上的不良现象已引起了网民的强烈不满!应该看到,广大青少年在伴随互联网成长,互联网对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行为方式有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这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党中央的这些要求,为每一位网络工作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上述要求,从正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共同营造有秩序和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要依法办网。自2000年以来,为了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我国先后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系服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依法规范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网络服务商、网站的主办者等各类网上行为主体都应做到依法办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要提倡网络道德。互联网站作为一种媒介,在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靠犯规或“打擦边球”行为来谋取利益,可能会得利于一时,但最终必将自毁信誉,自断生路,付出沉重代价。各网站应以对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淫秽色情、赌博、诈骗、造谣诬蔑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自觉抵制一切不受公众欢迎的网上不道德行为。

    要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互联网对公众开放,就必须接受公众监督。由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接受各类公众举报近20万件次 ,在支持执法机关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等行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在倡导依法办网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开办“举报中心”是把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的好形式,受到公众的热烈拥护,并已成公众参与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的新渠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举报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好举报中心的各项功能,更好地为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同时,“举报中心”的工作也希望得到互联网业界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同志们,构建有序网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为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