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举报人是网络反腐的头等大事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了举报工作规定,增加了网络、传真等新的举报渠道,并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方式、数额,最高将给予举报人20万元奖励。这无疑是我国网络监督反腐历史上值得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如何执行,如何保护举报人的问题迫在眉睫。

  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举报人受迫害的情况,“青年网上发帖称领导是败类被刑拘受审”、“青年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山东高唐网民因议政遭拘押22天”等等,这些还仅仅是被媒体曝光了的消息。如果不从法律上保证举报人的权益,任何人在网络举报之前都得掂量掂量,顾忌重重,长此以往,定将心灰意冷。一条鼓励网络举报的反腐好举措又将流于形式了。

  最高检的保密制度从表面上来看是不错的,可是只要留下真实姓名等资料就或多或少会给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反腐要有成效,首先必须支持匿名举报以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落入被举报人的打击范围;至于“打击报复者可究刑责”的规定过于模棱两可,必须早日立法保护举报人,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严惩被举报人的事后报复行为。事实上,很多网民举报贪官污吏完全是出于良知和责任心,奖励倒是次要的,不信的话最高检可以去做一个简单的社会调查,为惩治贪官与为钱而举报,在民众心中孰轻孰重!

  不管怎么说,举报网络渠道的开通是反腐败的一大利器,除了需要立法保护举报人外,对每一个举报都必须认真对待。当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避免伤及无辜。相关监督部门也应当推出类似的举措,以便更加有效监督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

  不得不提的是,某些省市已经开始要求登陆网站、论坛博客等必须实名制,目的是为了防止网络恶意评论、诽谤等行为,这将从根本上削弱网络监督的力量,必将得不偿失,应当叫停。否则上头出台新规,下面阳奉阴违,网络反腐恐怕沦为民众的笑柄。

     2009-05-0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